据福州市旅游质监所统计,客岁以来旅客投诉行程缩水的数目显著增添。市旅游质监所特别提醒旅客,与旅行社签定合同时,应要求旅行社在行程线路上加盖公章,作为维权依据。
据市旅游质监所副所长翁伟华介绍,客岁5月,我市一所高校47论理学生进行联谊活动,班长与某旅行社签定旅游合同,商定从福州出发到某景区进行一日游。旅行社工作人员只把当天游览的景点路线画在纸上交给班长,承诺配备一位导游。47论理学生交了1786元的团费。车到景区后,导游迟到半小时,经扣问,该导游小黄为在校大学生,无导游证。学生们10时从景区大门进入,才游览到该景区泊车场,就无法再向前走,导游称景区里的道路因修路被封,景区一名洁净工人也暗示该路段已经封了2个多月了。学生们不得已,只好间断游览。
过后,市旅游质监所查询拜访发现,学生拿到的行程表只是一张随意写成的草稿,旅行社未提前奉告旅客景区道路封堵,存在线路缩水、导游不专业等问题,其行为已组成违约。经调整,旅行社向吴某等47论理学生每人补偿8元,共计376元。
市旅游质监所也提醒兼职导游的大学生,若是没有导游证,严禁带团,不然将依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划定,予以1000元至3万元的行政惩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