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8日,文化和旅游部发布《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授予100个单位“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,198人“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。其中,宁夏共有2个单位、5名个人获奖。
表彰旨在进一步鼓舞激励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踔厉奋发、勇毅前行,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中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的理念,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、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,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作。
据了解,近年来,宁夏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,高质量编制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、传承、弘扬专项规划,修订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暂行办法》,印发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非遗工坊管理办法》,夯实非遗保护制度基础。先后实施了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建设、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、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、非遗乡村振兴等,扶持民间传承、启动教育传承、鼓励生产性保护传承,促进宁夏非遗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。同时不断加大非遗资源的挖掘和阐释力度,将非遗文化、非遗技艺融入景区产品打造、创意产品开发、乡村业态培育等旅游各领域中,为非遗活态传承开辟新路径。
目前,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5667项;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个、国家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培训参与院校3所;设立5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,认定非遗工坊109个;建立自治区非遗保护传承基地141个。